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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危机”再敲产权式酒店警钟
来源: 作者:本站
2005年第3季度,千岛湖凤凰酒店的投资者开始收不到房租,大理凤凰酒店的投资者自2006年第3季度以来也没有收到过租金。大理凤凰酒店的销售总监阮坚说是经营出了问题。投资者们忽视了一个问题,酒店建成之初,销售肯定不容乐观,销售收入并不稳定,而且,长兴凤凰酒店尚未建成就向投资者支付租金,也就是说,一开始,凤凰公司实际上是用投资者的购房款支付租金的,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即使经营正常后,凤凰公司也难以取得高于租金的销售收入。以千岛湖凤凰酒店为例,共有452套房间,凤凰公司承诺给投资者的年租金为每套2万元,一年近千万元,如果以每年60%的出租率计算,每套房的租金成本为每天100元,这对一个度假村来说经营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千岛湖凤凰酒店的一名保安也说,“我们公司一年下来,营业额也不过1100万左右,去掉经营费用,支付租金当然有困难。”
中华分时度假机构董事长何红光认为,产权式酒店在中国的发展整体上处于亏损状态。据2005年的一份调查显示,除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地区外,其他20多个城市基本上都是亏损,从根源上来说,这种酒店模式和体系不够科学合理,至少从目前来说,产权式酒店既想赢利又给业主高回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资产的合法性成问题
本来,没有了租金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有实力的投资者可以当作长期投资,通过资产增值来获取收益,实力差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出售的方式收回投资,但对于购买了凤凰公司产权式酒店的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这条路也难以走通。
大理凤凰酒店的投资者拿到了房产证,却拿不到土地证;千岛湖凤凰酒店的投资者中只有100多位办妥了土地证、房产证等三证;长兴凤凰酒店的投资者因为酒店迟迟不能通过验收,暂时也拿不到土地证和房产证。
祸根从凤凰公司开发产权式酒店时就埋下了。千岛湖凤凰酒店所在地淳安县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出让合同显示,凤凰公司在开发这个项目时申请的是旅游用地,而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品房的土地应是商住用地。但当地政府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直到2002年11月15日才在一份文件中称,“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千岛湖凤凰休闲度假村项目为分时度假产权式酒店,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至今,千岛湖凤凰酒店的4份土地证中,二份为商住用地,年限70年;二份为综合用地,年限40年。大理凤凰酒店同样如此,并在该土地挂牌竞拍前,大理凤凰温泉酒店就已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和销售,地上建筑的预售许可证签发时间甚至比土地挂牌交易时间还早两个月。
就如千岛湖凤凰酒店所在地政府文件中所说的那样,土地性质是可以变更的,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其中,千岛湖凤凰酒店项目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为1800余万元,可是,凤凰公司就连这些钱都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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